产品出现窜货是非常严肃的一个事情,一些经销商,分销商,甚至是终端的门店都可能出现这种窜货行为,将本该规定销售的区域销售到其他经销商区域。虽然生产的品牌商会对这种行为处罚非常严厉,但是往往有些经销商就是会偷偷地铤而走险,将窜货时这些箱码偷偷刮掉,规避这些查询和处罚。


还有的经销商渠道商则是故意破坏现有的销售渠道,将产品的窜至被窜货区域。这些恶性的窜货行为,严重的就是扰乱市场的秩序,导致市场倾轧、价格混乱,对生产的品牌商都是很不利的、

 

很多的生产品牌商会和经销商签订销售协议,这些协议也会规定这些经销商在所属区域经销产品的销售,对于窜货的行为绝对是禁止的,那么这种方式并不会构成排他协议,而是为了保障更多的经销商的权益和企业的利益。在市场竞争中,品牌之间的竞争远比品牌内部竞争更为严苛和重要,品牌之间的竞争,消费者是围绕在不同品牌之间进行购买。


  生产商与销售商签订的在一定区域内的销售协议,其排除了在该区域其他销售商销售该品牌产品的行为,实际上排除了品牌之间的竞争虽然经销商之间的窜货行为,本身并不是违法的行为,但是这种却是一种违约行为。所以生产商加大对经销商、分销商指导和保护,维护他们的正当利益,对违规渠道成员打击,促使窜货斩断窜货利益链条,从根本上破解窜货问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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